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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库 正文
张宾 其二 隋 · 刘孝孙
 出处:全隋文卷二十七
魏明帝时,有尚书郎杨伟,修《景初历》,乃上表立义,驳难前非,云:「加时后天,食不在朔」。
然睹杨伟之意,故以食朔为真,未能详之而制其法。
至宋元嘉中何承天著历,其上表云:「月行不定,或有迟疾,合朔月食,不在朔望,亦非历之意也」。
承天本意,欲立合朔之术,遭皮延宗饰非致难,故事不得行。
后魏献帝时,有龙宜弟,复修延兴之历,又上表云:「日食不在朔,而习之不废,据《春秋》书食,乃天之验朔也」。
此三人者,前代善历,皆有其意,未正其书。
但历数所重,唯在朔气。
朔为朝会之首,气为生长之端,朔有告饩之文,气有郊迎之典,故孔子命历而定朔旦冬至,以为将来之范。
孝孙历法,并案明文,以月行迟疾定其合朔,欲令食必在朔,不在晦、二之日也。
纵使频月一小、三大,得天之统。
大抵其法有三,今列之云:
第一,勘日食证恒在朔。
引《诗》云:「十月之交,朔日辛卯,日有食之」。
今以甲子元历术推算,符合不差。
《春秋经》书日合三十五。
二十七日食,经书有朔,推与甲子元历不差。
八食,经书并无朔字。
《左氏传》云:「不书朔,官失之也」。
《公羊传》云:「不言朔者,食二日也」。
《谷梁传》云:「不言朔者,食晦也」。
今以甲子元历推算,俱是朔日。
丘明受经夫子,于理尤详,《公羊》《谷梁》,皆臆说也。
《春秋左氏》,隐公三年二月己巳,日有食之(推合己巳朔。)
庄公十八年春三月,日有食之(推合壬子朔)
僖公十二年三月庚午,日有食之(推合庚午朔)
十五年夏五月,日有食之(推合癸未朔)
襄公十五年秋八月丁未日有食之(推合丁巳朔)
前、后汉及魏、晋四代所记日食,朔、晦及先晦,都合一百八十一,今以甲子元历术推之,并合朔日而食。
前汉合有四十五食(三食并先晦一日,三十二食并皆晦日,十食并是朔日
后汉合有七十四食(三十七食并皆晦日,三十七食并皆朔日
魏合有十四食(四食并皆晦日,十食并皆朔日
晋合有四十八食(二十五食并皆晦日,二十三食并皆朔日
第二,勘度差变验。
《尚书》云:「日短星昴,以正仲冬」。
即是唐尧之时,冬至之日,日在危宿,合昏(日)时,昴正午
案《竹书纪年》,尧元年丙子
今以甲子元历术推算得合尧时冬至之日合昏之时,昴星正午
《汉书》武帝太初元年丁丑岁落下闳等考定太初历冬至之日,日在牵牛初。
今以甲子元历术算,即得斗末牛初矣。
晋时姜岌,又以月食验于日度,知冬至之日日在斗十七度。
宋文帝元嘉十年癸酉岁何承天考验乾度,亦知冬至之日
日在斗十七度。
虽言冬至后上三日,前后通融,只合在斗十七度。
但尧年汉日,所在既殊,唯晋及宋,所在未改,故知其度,理有变差。
至今大隋甲辰之岁,改定历数象,以稽天道,知冬至之日日在斗十三度。
第三,勘气影长验。
《春秋纬命历序》云:「鲁僖公五年正月壬子朔旦冬至」。
今以甲子元历术推算,得合不差。
《宋书》元嘉十年何承天以土圭测影,知冬至已差三日
诏使付外考验,起元嘉十三年为始,毕元嘉二十年,八年之中,冬至之日恒与影长之日差校三日
今以甲子元历术推算,但是冬至之日恒与影长之日符合不差。
详之如左:十三年丙子天正十八日历注冬至,十五日影长,即是今历冬至日
十四年丁丑天正二十九日历注冬至,二十六日影长,即是今历冬至日
十五年戊寅天正十一日历注冬至,阴无影可验,今历八日冬至
十六年己卯天正二十一日历注冬至,十八日影长,即是今历冬至日
十七年庚辰天正二日历注冬至十月二十九日影长,即是今历冬至日
十八年辛巳天正十三日历注冬至,十一日影长,即是今历冬至日
十九年壬午天正二十九日历注冬至,阴无影可验,今历二十二日冬至
二十年癸未天正六日历注冬至,三日影长,即是今历冬至日(同上)
王孝通駮历法议 唐 · 傅仁均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三十三
宋代祖冲之
久立差术。
至于隋代张冑元等。
因而修之。
虽差度不同。
各明其意。
孝通不达宿度之差移。
未晓黄道之迁改。
乃执南斗为冬至之恒星。
东井夏至之常宿。
率意生难。
岂为通理
夫太阳行于宿度。
邮传之过逆旅。
宿度每岁既差。
黄道随而变易。
岂得以胶柱之说。
而为斡运之难乎。
又案易云。
治历明时。
礼云。
天子元端
听朔于南门之外。
尚书云。
正月上日
受终于文祖。
孔氏云。
上日
朔日也。
又云。
季秋月朔
辰不集于房。
孔氏云。
集合也。
不合则日蚀。
随可知矣。
又云。
先时不及时。
皆杀无赦。
先时为朔日不及时也。
若有先后之差。
是不知定朔之道矣。
诗云。
十月之交。
朔日辛卯
又春秋日蚀三十有五。
邱明云。
不书朔。
官失之也。
圣人之教。
不论于晦。
唯取朔耳。
自春秋以后。
去圣久远。
历术差违。
莫能详正。
故秦汉以来。
多非朔蚀。
而宋代御史中丞何承天
微欲见意。
不能详究。
乃为太史令钱乐之散骑侍郎皮延宗抑止。
孝通今语。
乃是延宗旧辞。
承天既非甄明。
故有当时之屈。
今略陈梗概。
申以明之。
夫理历之本。
必推上元之岁。
日月如合璧。
五星如连珠。
夜半甲子。
朔旦冬至
自此以后。
既行度不同。
七曜分散。
不知何年更得馀分普尽还复总会之时也。
唯日分气分。
得有可尽之理。
因其得尽。
即有三端之元。
故造经立法者。
小馀尽即为元首。
此乃纪其日数之元。
不关合璧之事矣。
时人相传。
皆云大小馀俱尽。
即定夜半甲子朔旦冬至者。
此不达其意故也。
何者。
冬至自有常数。
朔名由于月起。
既月行迟疾无常。
三端岂得即合。
故必须日月相合。
冬至同日者。
始可得名为合朔冬至耳。
故前代诸历。
不明其意。
乃于大馀正尽之年。
而立其元。
法将以为常。
而不知七曜散行。
气朔不合。
今法唯取上元连珠合璧。
夜半甲子朔旦冬至
合朔之始。
以定一九。
相因行至于今日。
常取定朔之宜。
不论三端之事。
皮延宗本来不知。
何承天亦自未悟。
何得引而相难耶。